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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色高中“长兰奖学金”简介
百色高中“长兰奖学金”是我校86级民16班校友、现广西长江天成房地产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罗长兰先生为了鼓励百高学生宏扬百高精神,调动广大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的积极性,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而捐资20万元人民币设立的,2007年2月正式实施,这是我校第一个由百高校友出资设立的奖学金。
一、管理和监督
成立“长兰奖学金”管理委员会和监督委员会。管理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若干人组成,主任、副主任分别由校长、捐资人罗长兰先生、主管教学工作和德育工作的副校长担任,教务处主任、政教处主任、后勤处主任、各年级主任担任委员,负责评定、审批奖学金获得者名单,下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学校教务处)。监督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若干人组成,由捐资人罗长兰先生、校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及各年级党支部书记组成,负责本项奖学金的监督工作,以及有关奖学金的咨询和意见反馈工作。
“长兰奖学金”评定工作由各年级评审小组负责推荐和评审工作的具体操作,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管理委员会严格把关审批(审定)获奖者名单。
二、资助对象
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百色高中在校学生(包括择校生,但不包括已经获得其它大额奖学金或助学金的学生如郑柱成民族班、冯志强民族班、政府助学班的学生)。
三、奖学金的等级和金额
每年级各设一等奖1人,二等奖2人,三等奖3人。
金额如下:一等奖:1000元/人/年,二等奖:800元/人/年,三等奖:500元/人/年。
四 、奖学金的申请和评定条件
1、拥有百色高中学籍的学生(该学期未注册的学生不能参评)。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道德品质优良。
3、遵守国家法令及校规校纪,品行端正,本年度没有违纪现象,没有受到学校警告或警告以上处分者。
4、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学习成绩优秀。
5、对学习成绩的要求:(综合成绩指年内历次月考成绩的总平均分在年级的排序位置)。
一等奖:本学年内历次月考成绩的综合成绩在该年级前20名(高二、高三年级为文科前7名,理科前13名);若无同时满足条件2者可顺推。
二等奖:本学年内历次月考成绩的综合成绩在该年级前50名(高二、高三年级为文科前15名,理科前35名);若无同时满足条件2者可顺推。
三等奖:本学年内历次月考成绩的综合成绩在该年级前100名(高二、高三年级为文科前30名,理科前70名)。若无同时满足条件2者可顺推。
6、家庭生活困难、符合贫困生条件,在学校贫困生档案中有记录者。
五、奖学金的申请和审批程序
1、学生向年级提出申请----各年级评审小组根据该生的综合评估成绩和家庭困难情况进行初审初评----填写申请表----奖学金管理委员会审批或审定。
2、学校初审或初评通过的名单分别报送“长兰奖学金”监督委员会,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三天。三天内如有异议,学生可以直接反映到奖学金监督委员会办公室。办公室负责及时收集信息并报送奖学金监督委员会主任,监督委员会主任认可后通知奖学金管理委员会,管理委员会要在三日内对举报或异议在全校范围内做出答复。
六、奖学金的颁发
1、每年末进行“长兰奖学金”的申请和评审,具体时间由奖学金管理委员会安排。
2、“长兰奖学金”于各学年春季学期的开学典礼时举行发放仪式,由百色高中校长和罗长兰先生或其代理人颁发。
3、“长兰奖学金”获得者的事迹材料将存入学生个人档案,获奖学生和主要事迹由宣传部门宣传。
4、获奖学生如违反学校纪律或国家法律,学校有权追回奖学金和荣誉证书。
七、公布和解释
由“长兰奖学金”管理委员会公布后实施,解释权归“长兰奖学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07-2-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