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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色高中2008年招生章程
◆百色高中办学理念:为学生一生奠基 对民族未来负责
◆百高精神:承认落后 不甘落后 顽强拼搏 奋起直追
为规范学校招生工作,提高新生录取工作的透明度,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市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及招生管理办法,并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一、招生计划
2008年高一录取1250人,20个班。 (一)计划内(正式)生875名。 其中特长生50名(体育特长生10人,美术特长生20
人,音乐特长生20人。我校将根据术科成绩及中考成绩另行录取。)
(二)计划外(择校)生375名(择校生按市招生考试院有关规定录取)。
二、招生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遵守中学生守则和日常行为规范。
2、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达到毕业标准、各考查科目的成绩合格、2008年中考考试
科目总分达到我校出档分数线的应届毕业生(择校生出档分数线为正取生线下50分)。
3、身体健康,具备生活自理能力。严重的器质性疾病(如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先天
性心脏病未经手术治愈)患者或有癫痫、夜游症、抑郁症等精神类病史者不予录取。
入学经体检后,若发现患有不适宜住宿学校学习生活的疾病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录取原则 1、依据百色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基本原则和要求,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德、智、体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填报我校志愿情况,按中考总分从高到低进行录取。
2、特长生依据以往比赛成绩、考试成绩、身体条件和文化成绩综合评定择优录取(中考文化成绩标准分一般不低于市教育局划定的我校正式录取分数线的80%,体育特优另外)。美术特长生、音乐特长生参加联合招生考试,根据市招生办公布的最低文化控制分数线和学校专项需要,按照术科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德育考核总评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四、学费及择校费标准 严格遵循自治区及市物价局核准的收费标准。
五、奖学和助学措施
1、凡是家庭特别困难的正式生,成绩优异者依据情况录为民族综合班学生,每生每年享受资助3000元。
2、凡是在校品学兼优、家庭贫困的学生,符合条件者可享受我校“长兰奖学金”等专项奖学金。
3、凡是获得“学习标兵”、“三好学生”等称号的学生,学校奖励一定数额奖学金。
4、 凡是在学科竞赛中获得省级一等奖以上或学科奥赛奖励的学生,可获得学校一定数额的奖学金。
5、凡是家庭特别困难的正式生,在校期间,学校将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执行以下助学
措施:
①减免其学杂费并给予一定数额的生活补助金
②享受政府最低生活保障金
③享受个人或企业的资助
④享受百色高中爱心基金
6、对于考上大学的优秀学生,依据个人申请,学校将根据情况推荐享受学校、企业或个人名义的资助,每年约有60名同学享受此项待遇。
广西百色高中
2008年5月12日
咨询电话:0776-2825390(宣传招生处)
2855673(教务处)
2824142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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